区公所级别(区公所是一个什么样的机关?)
100人浏览 2024-10-04 10:01:06
如今的县级行政区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等,他们下辖有乡镇或者街道。然而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左右,县域内的区划并没有如今这么扁平化,那时候相对繁琐一些。
一个县下辖若干个区及县辖区,县辖区机关叫区公所,是县府的派出机构。区公所下辖若干个乡镇。公社化时期,乡变成人民公社,本文中的乡也指公社。
居公所为什么要在县与乡镇中间设立一个居公所?
个人来看,在那个交通不方便、信息不畅达的年代,一个县有很多乡,上百个都不稀奇。一个县同时管理这么多乡是忙不过来的,所以要将他们分成多个片区,让区工所承担起县、乡之间许多行政任务。
镇与乡的差别很大,镇就是一个城镇,而乡就是真正的农村。虽说县下辖区,区下辖乡镇,但是有的镇由于很突出,由县直接管理,和区公所是一个级别,这种镇就是区级镇。通常情况下,县府驻地镇及县城所在镇一般都是区级镇,还有极个别的镇由于工商业发达,也是区级镇。
随着时代的发展,县、区公所、乡镇三级管理制度显得臃肿。在90年代,区公所大范围撤销,县直接管理乡镇,乡镇也进行了大范围的撤并,一些小乡进行了撤销。
区公所虽然是年代产物,但是并没有彻底消失。河北逐鹿县有一个赵家蓬区公所,新疆泽浦县有一个奎依巴格区公所,以及台湾省还有区公所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