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成语“大义灭亲”背后的故事吗?
中国自古的“义”,更多的是来自春秋战国时代,那个时候,民风淳朴。故对这种精神世界的“义”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中国世界上很少的没有宗教信仰的国家,他们认同的是圣人,以及圣人所说的话,中国的“义”包含了很多先秦时期的鲜血在其中,我们不能简单认为其实糟粕。
孔子
“大义灭亲”这个成语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意思是为了维护正义,对犯罪的亲属不徇私情,使受到应得的惩罚。其实在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人,如北宋时期很有名气的大青天包拯就是这样的人,在面对自己的侄子犯罪之后,一点情面都不留,杀伐果断,成就了自己的一世英名。还有一个就是我们所说的先秦时期,春秋初期的卫国发生的一则故事。
包拯
在左丘明所著的《左传·隐公四年》有这样的一句话:“子从弑君之贼,国之大逆,不可不除。故曰大义灭亲。”
大意为:在春秋时期卫国的士大夫石碏所说,因为自己的儿子参与了“弑君”事件,由于他儿子参与了大逆不道的弑君事件,故众人劝说时,他还是义无反顾的斩杀他的儿子。而他也只有这一个儿子。
故事的开始
卫国,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很小的国家,从第一代国君康叔封立国之日算起,这个小国家在历史上一共存在了907年,直到公元前254年,被魏国所攻灭。可以说一直存在的小国,一直在夹缝中生存。但是在卫国初期,卫国曾一度强盛。在周平王东迁洛阳的时候,曾经出兵勤王讨伐犬戎。正是在卫武公的励精图治之下,卫国在春秋初年,国力一时鼎盛,成为诸侯之首。
石蜡
做男人其实很难,想做好一个事业,又想顾得家庭,有时候就是无法兼得。卫武公就是这样的人,老子很强,但是他儿子卫庄公就很一般,没他爹一半的本事。卫庄公在位期间,宠信自己的小妾以及她所生的儿子州吁,因为这种宠爱造成的心理优势,州吁才有了“得不到的,那我就要抢”的心理,最后也使得州吁做出了谋逆之事。
在卫庄公死后,他的大儿子王位,是为卫桓公。两年之后,卫桓公因为州吁骄横奢侈、目无王法,后来就罢免了他的职务。
州吁在一气之下就逃离卫国,跑了郑国,并认识了郑国公子共叔段,便与之结盟,想要发动军事政变来取代自己的国君。
范睢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共叔段与州吁经历极为地相似,都是各自国君最宠爱的小儿子,但是国君之位并没有落到自己的身上。不得志的人一旦汇聚,便能使的复仇的火焰燃烧。
方法一、刚开始的时候,共叔段想要借助州吁的势力来推翻哥哥郑庄公的统治,结果失败。
方法二、州吁与共叔段便召集了卫国的流民,发起突然的袭击,由于下属防护不力,州吁斩杀了卫庄公,结果成功,而其中的流民中就有石碏的儿子石厚。
州吁
州吁在弑君篡位之后,穷兵黩武,因此他很不受卫国人的拥护,也招致其他诸侯国的仇恨。
同年的九月,石蜡联合陈国国君陈桓公杀死州吁,拥护卫桓公之弟公子晋继位,是为卫宣公。在州吁伏诛之后,石碏的儿子石厚也被人抓住。因为有人希望石碏原谅自己的儿子石厚,毕竟首恶已经伏诛,再多杀其他人已经无济于事。
孔子
石碏掩面哭泣道:“杀一儆百,以儆效尤!杀”。
石蜡明白,诛杀自己的儿子,导致自己死后没人送终,这是一件很令人忌讳的事情。但是于国于家而言,石厚杀害前君主便是不忠,陷自己的家人于危险之中便是不义。这种不忠不义之徒,留在世间岂不是祸害。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静美
中国人的复仇观,以大义为名,行侠仗义
你们觉得“大义灭亲”好吗?首先,“大义灭亲”在法律层面是不被允许的。
但是孔子已经告诫过: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单纯出于所谓正义的目的而大义灭亲,那绝对是不能被提倡的。
所谓大义可能只是统治者为了保障统治而制定的。比如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忠孝礼义廉,为什么不是礼义廉孝忠,说白了儒家的思想是利于统治的。所谓的大义灭亲其实是有历史局限性的,同时古代想要大义灭亲也不容易,古代刑罚有灭三族等,只有在牵连到自己也是死罪才能大义灭亲。
礼义廉耻
人与人之间应遵守的正直,是为了保护育成人类之间的爱。并不是法律本身就是正义公道,只有当它能够促进社会的仁爱时,才能成为公平正义。
请您绝对不要忘记这一点。尤其父子之间的爱,是天地之间的至高之爱,是孕育人类一切善良的根基。如果容许假借法律之名,毫不在乎地践踏它,这样的国家是决不会有正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