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时间逾期咋办?
811人浏览 2024-03-03 07:52:21
第一,出卖人逾期办证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三种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的参照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
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三,追究出卖人逾期办证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最新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计起,具体而言有三种:
(一)合同约定了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从约定期限截止时开始计算;
(二)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截止时开始计算;
(三)标的物是已竣工房屋的,从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截止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四种情形
救济:以其他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并留下相关的证据,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