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是什么意思?唐特赦制度:新皇即位,或异变天象,或祭祀祖先,大赦天下以谢之

801人浏览   2024-04-16 08:52:00

导语

赦免制度自古就有,在古代颁布赦免是帝王专属的权力,是统治者施恩布德的一种手段。现代意义上对赦免的定位是一种弥补法律缺陷的刑事政策,赦免在我国古代又被称为恩赦、教宥,特别是恩赦一词更明确无误的体现了赦免的特色,是古代君主皇恩浩荡的表现,是皇帝专属的仁德措施,是古代帝王笼络人心、维护其统治的有力工具。

赦免不仅仅包括大赦,它还包括了曲敖、降罪和录囚。赦免的内容也不仅仅局限于救过宥罪,它还包括了君主对百姓赋税的减免、对臣子的加官进爵等。

赦免发展到唐朝,唐律对赦免的解释更加细化了,还增加了对赦免对象的划分。赦免逐渐制度化,它不仅仅包括减轻和免除处罚,他还包括了对赋税的豁免和对官员的赏赐。它已经超越了单纯的法律领域,延伸至文化、经济和政治领域,成为治理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

赦免制度得以存在的前提

  • 1.中央集权的确立

众所周知,殷周王朝的统治者虽然是全国地位最高的统治者,但其手中掌握的权力却是有限的。随着周王东迁,诸国哉争不断,君王逐渐采用郡县制来管理国家,而不再实行分封制,建立采邑。春秋中叶以来,君主连渐克服了氏族的擊肘,不断扩张君权,用君主直接支配权力代替了殷局时期间接统治的局面。只有在这种君权集中的情况出现后,君主向百姓施恩布德、恩泽天下的目的才能实现,才有可能出现广及全国的赦免。

  • 2.赦免的思想一儒家思想的影响

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是孔子、孟子和荀子等,儒家思想主张仁政、德主刑辅、明德慎罚,儒家主张的以礼治国,崇尚礼治,虽不破坏法治,但是也不促进法治。而救罪也是仁政的一种体现,并且赦免制度也反应了儒家学说的五行阴阳论、天人感应说和与民更始的思想学说,更是儒家笼络人才维护皇权思想的体现。教免制度还表现出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恤刑,这也是对我国传统的尊老爱幼思想的体现。

随着君权的确立和扩张,春秋中叶以来,百家诸子纷纷发表言论讨论如何巩固政权和维持长治久安。偶家主张仁君应当以道德教化和仁爱施政为主治理国家,所谓的德,并不仅指君主具有高尚完美的品德和人格,还包括了君主经常颁布恩典,福泽万民。

赦免的历史演变

春秋时代随着皇权的逐渐集中和扩大,春秋战国时代产生了很多类似后世的大赦,鲁庄公时期鲁国的"肆大告",被认为是后世大救的典故。此外,大赦在春秋末年楚国的效力很强,连死罪都能被赦免。战国时期,赵国惠文王在灭掉中山国之际"还归,行赏,大教", "这也是对新生政权巩固的做法。先秦时法家思想占主导地位,但是也有赦免罪人的情况。

先秦史料典籍中对救免的记录数量不是很多,因为这个时候儒家思想还没有成为经国治民的指导思想,还没有到君主经常施恩布德的时代。这个时代的赦免主要是与战争相关的,这也是这个攻伐不断、相互吞并的朝代的特色。汉朝的统治将秦朝大赦天下的条件继承下来,同时也吸取了秦朝因为不赦不有加速灭亡的教训,两汉重视赦免制度的政策是在汉武帝时正式确立下来的。

三国时期,统治者一改两汉时的常赦多赦的做法,用法苛严,对救免的颁布极其谨慎,这可能也是与当时的社会所处的三国战乱的情景有关,也许是对汉朝的赦免的借鉴。对于隋朝来说,颁布赦免的次数不算太高,颁布频率也不算高。隋朝分为隋文帝杨坚和隋场帝杨广,隋文帝执政二十四年,期间为了体现新时代新气象迁新都而兴救宥,为了巩固统治而数次曲赦,在结束了四分五裂的局面、统一了 国家后文帝宣布大赦天下普天同庆。

从唐代以前每个朝代赦免的原因、特点、频率来看,赦免或者是因祭祀而起,或者是因战争而起,或者是因新的王朝的建立而起,或者是为了大兴土木。总而言之,赦免的变化都是与当时的朝代所处的历史背景、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特征紧密联系的。

初唐时赦免的状况

初唐时包括高祖、太宗和高宗时期,初唐时期赦免的次数相对较少,唐太宗时更有仁政恤刑也就是儒家思想中的德主刑辅思想,他要求君主统治国家以礼治为主,刑罚为辅,礼治是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是维护社会和谐、国家强盛的根本,要治理好国家必须提高道德教化,但是单纯的道德教化也是很难发挥作用的,孔子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提倡道德教化应辅之以刑罚,做到德刑并用。

但是对于刑罚的作用,孔子又是极其看轻的,刑罚不过是辅助德治的工具,只有在道德教化不起作用的时候,刑罚才能派上用场。所以在唐初,特别是有所作为的唐太宗时期,赦免的频率是相对较低的,次数也是相对较少的,但是这并不否认赦免的存在。唐高祖时期的赦免多是与战争有关的,高祖时期,唐朝刚刚成立战争不断,战争和统一是这个时期的主要问题。

所以这样的政治特色也决定了这个时期的赦免的特点,这个时期的赦免多是对战争后高祖对所战胜的地区颁布的赦免,这不仅是休养生息的有效方法,也是解决战争兵力不足的有效方法,更是高祖展现其仁德之政、树立仁君形象的有效方法,

盛唐时赦免的状况

盛唐时期包括武则天到唐玄宗这个时期,相较于初唐来说,这个时期教免的频率有所上升,次数不断增加,这个阶段在唐代的历史上甚至中国古代历史上都是一个特殊的时期,这个时期出现了中国第--个女性统治者,这也决定了赦免的颁布情况和原因会有所不同。盛唐多赦的特点起源于武则天时期,天授元年,武则天改唐为周,开始了为期十六年的统治。

为了使自己的统治更具有正当性,这个时期的赦免多以祭祀和皇家喜庆为原因。在世人的眼中武则天-介女流想要在那样的一一个男权社会中统治整个国家是受到争议和反对的,武则天为了缓和和改变自己初掌政权时的矛盾和紧张气氛,使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更具有正当性更加牢固,一方面通过祭祀来向世人展示这是顺应天意的表现,另一方面通过皇族的喜庆来转移人们的视线。

最重要的手段是通过赦免的颁布,特别是大敖的颁布,将恩惠送达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来显示自己是一位仁主,对待万民更加的仁德和体恤,以求维护和巩固其统治地位。武后以后,玄宗以前的赦免多与武后时期的统治相关联,武后时期虽然顿救,但是政敌也是多不胜数的,对待自己的政敌武后是决不手软的,或是贬官或是流放,牵连甚广。

并且在武则天统治时期都没有得到赦免,所以中宗与睿宗时期的赦免多是为了缓解百姓和官员的怨气,缓解长期存在的矛盾,解决武则天统治时期的冤案,恢复被贬官员的官爵,赦免被流放之人和因为连坐被牵连的人,数度大赦都是为了以仁德恤刑的方式来化解百姓心中的怨气,维护当时的统治。

中唐时教免的状况

中唐包括肃宗、代宗、德宗、顺宗和宪宗等五个皇帝,中唐时明的赦免次数和所沙及的幅度都不能与盛唐时相比,不仅是因为中唐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盛唐相比退步很多,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中唐时期战乱不断,前一个阶段颁布赦免的原因一祭祀减少了,所以赦免颁布的次数也相对减少了,而且这个时期的赦免多与战争有关,赦免不仅能解决战争所带来的诸多问题,而且也是帝王传达治国的决心、鼓舞百姓、施恩布德的最佳工具,为中唐战乱后的恢复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晚唐时赦免的状况

晚唐时期包括穆宗至唐朝的最后--个皇帝哀宗,这个时期的赦免次数相比盛唐而言也不算高,经过长时间的战乱,到了晚唐时期,唐朝的国力减弱、繁荣不在,晚唐赦免原因除了祭祀、皇家喜庆和战争等,天象的变化也成为赦免的一项重要原因。到了晚唐时期,战争不断,再加上藩镇割据,地方与中央的联系不再紧密,甚至逐渐脱离了中央的控制,所以皇帝颁布的赦免诏朽特别是大赦已经无法在整个国家生效,甚至效力无法到达地方,教书得不到执行,皇帝的政策恩典得不到贯彻,赦免制度陷入了尴尬的局面。

特赦的缘由

  • 1.遇自然界异常

迷信思想是中国古代统治者统治百姓的-一种重要的手段,这种思想其中的一个内容包括神的意旨是通过自然界的异常变化来展现的,这种异常既包括天降祥瑞又包括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包括水灾、旱灾、地震、虫灾和天象的变化等等,之所以有这种灾难的出现,是因为当时的统治者的统治方法和作为使上天产生了不满,所以上天用自然现象的异常来提醒在位的君主。

  • 2.遇祭祀

黎祀也被称为祭礼,是古代君王祭天拜祖的一种礼仪,是产生赦免的一种重要的原因。祭祀作为国家的祭典主要包括了祭田礼、封禅和祭天。

  • 3.阴阳思想影响

儒家思想经过几个朝代的发展,经过汉朝的董仲舒的进一步充实和丰富,将儒家思想与阴阳五行学说联系在一起, 将自然界的变化规律与社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而赦免特别是大赦是对人的生命的挽救,是对罪囚罪过的宽恕,是积极的、仁德的表现,可以增加天地间的阳气,维持阴阳协调。

唐代赦免制度所产生的影响

唐朝是一个在我国历史上占据重要地位的朝代。经历了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经济、文化和外交都得到了空前的繁荣和发展,也是当时最大的文明古国,吸引了周围很多国家的来访,一些文化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不仅影响着唐以后我国的各个朝代,也对当时东南亚的很多国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唐朝的法律制度所产生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唐律》所产生的影响上,唐律被称为中国传统法典的集大成者,代表着中华法系的成熟和发展,不管是在当时还是在法制逐渐健全的现代,《唐律》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研究意义,就连现代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它的影响。《唐律》对赦免制度也有比较详尽的规定,包括赦免的种类、赦书的形式和赦免的例外情况以及对特殊人群的恤刑都有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对唐后各朝代和东南亚国家规定赦免制度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赦免由来已久,自赦免产生发展至唐朝,已经逐渐演变为一种制度, 成为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等级统治和弥补法律不足的一-种有力的工具。赦免制度发展到唐代,内容和执行、生效都有了特别细致的变化,唐代赦免的种类包括大赦、曲赦、降罪和录囚,这其中以大赦的范围最广、效力最高,其他几种赦免要么是针对特定的对象要么是针对特定的区域。

都是对大赦的辅助和补充,与大赦共同形成了唐代体系完整的赦免制度。唐代赦免的内容,特别是大赦的内容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对刑罚的减轻和免除了,还包括了对赋税的减免和对官员的奖赏。唐代的赦免制度是对儒家传统礼教的维护,深受儒家传统思想的影响。对后世宋元明清的赦免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的影响是很大的,唐朝赦免制度对唐后各朝代的影响是通过唐律对各朝代刑律制定的影响实现的。


后记

尽管赦免制度有很多的好处,但是在古代特别是在等级制度森严的古代社会,体现了皇权凌驾于一切权力和制度之上,只是为统治者服务的工具,这就会造成滥赦的出现,就会阻碍法制的发展,也不利于对犯罪的肃清,不利于维护刑法的震慑作用和预防作用。

总之,唐代赦免制度的存在有利也有弊,但是不能否认,唐代作为中国古代历史上繁荣的朝代,唐代的敖免制度在我国古代的法律发展史上也同样占据着重要的地位。